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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简报(第15期)
发布部门:广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广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08-04-23

 

 

 

 

 

4 期(总第15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48

 


 

 

加强宣传,积极汇报

 

编者按:

自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调查以来,我区各地认真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要求,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宣传和汇报,有力的推进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为了加强各地信息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现将《桂林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信息快报》(第10期)给予转发,希望能给各市、县一些借鉴,望各地加强宣传和汇报,积极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附:桂林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信息快报 10

 

 

 


 

报:国务院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李金早副主席、林念修副主席,张振东副秘书长

送: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发:各市、县(市、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

                                         (共印400份)

 

 

桂林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10

桂林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编  2008324

 

桂林市召开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主任会议

 

319下午,我市召开了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检查全市前一阶段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总结交流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主任宾帅全同志出席会议并做讲话。会议由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市土地调查办公室副主任周江同志主持,市土地调查办相关同志、全市12县、雁山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主任、各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长参加了会议。各县区作了工作汇报。

宾帅全同志对全市前一阶段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肯定。他说,目前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各项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但各县区工作进展不平衡。围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市、县(区)两级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市本级、各县区精心编制土地调查经费预算、积极筹措调查经费、落实作业队伍和工作底图。市本级的经费预算已报送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刘明昱副市长、财政局给予了大力支持。有些县区调查经费预算已经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启动资金已拨付到位,如龙胜县、高新区。特别是龙胜县,作为贫困少数民族县,经费预算已经政府批准,今年的工作经费已全部安排到位,作业队伍及施工价格已基本确定,土地调查各项工作都走在全市的前列。各县区还积极与自治区土地调查办、具备土地调查资质的作业单位联系,落实调查底图和作业队伍。

在深入分析当前我市开展土地调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的基础上,宾帅全就如何扎实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自本月起,全市第二次调查工作实行月报制。由市土地调查办设计表格,每月各县区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通过表格和文字报告上报市土地调查办,由市土地调查办汇总,统一呈送市、县两级政府主要领导,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每月至少要撰写信息快报一篇。二、抓好学习和培训。要认真学习领会第二次土地调查相关法律法规、方案规程和文件精神,明确国家、自治区、市及本县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按照统一的培训教材、统一的技术要求切实加强对参与土地调查的人员和专业队伍的业务培训,把参与土地调查的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和村委干部纳入培训范围。三、推动国土信息化建设。为便于全市第二次调查数据的对接和汇总,市、县区两级数据库建设必须做到两个统一,即采用统一的数据库系统管理软件和统一的数据格式。各县区要成立国土信息化管理工作室,工作人员在现有的人员中进行调整。同时,按区厅要求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由信息化管理人员担任,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信息化管理工作室合署办公。通过信息化机构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建设,提高国土系统信息化水平。四、抓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经费的落实。调查工作经费要严格按照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要求落实好,预算方案不能漏项,具体包括城镇地籍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园区调查、数据库建设及质量监理等各项工作所需经费。各项工作经费单价标准参照自治区土地调查办的指导价标准,尽可能争取最优惠价格,各县施工单价标准做到基本统一。同时,积极配合政府财政部门完成经费预算审核工作,力争经费早日落实。五、落实土地调查调查队伍和监理队伍,签订调查与监理合同。按国家要求,土地调查队伍和监理队伍要从国家审批通过有资质的队伍名单中选择。在签订作业合同时,调查人员和监理人员的资格必须经过审核,在合同里列出具体的调查和监理人员名单。作业合同条款中除明确第二次土地调查规定完成的调查工作任务外,还必须注明作业队伍承担的图幅接边和数据对接工作任务和法律责任。同时,聘请资深法律顾问,处理第二次土地调查中相关法律事宜,各项合同的草拟和签订要由法律顾问把关。为便于第二次调查工作成果的衔接和汇总,各县区施工队伍的选择、调查与监理合同的范本制订由市土地调查办统一协调完成。全市争取四月底前落实调查队伍和监理队伍,并签订桂林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合同与监理合同。六、抓紧落实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底图。按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规程要求,调查工作底图必须采用2005年以后的正射影像图,各县要将本县的工作底图缺失情况上报市土地调查办,由市调查办汇总,统一协商,研究解决方案。同时,各县区也要主动向自治区土地调查办报告并与测绘单位联系,尽快落实调查底图。七、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要实行保密管理,数据和图件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报批,由信息中心协助市土地调查办制定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图件)保密与使用管理规定。八、会后,各县区土地调查办要及时将本辖区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向当地政府汇报。各县区政府未组织召开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会议的,由本辖区土地调查办协助政府组织召开。九、现在就要考虑2009年后建立土地调查日常变更机制。理顺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设计信息系统平台。把日常土地变更调查与土地登记发证有机结合,基础数据及图表册由专人进行信息化处理入库,实现适时变更。十、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市区各分局今年必须完成90%发证率,已完成90%发证率的县区,要组织考核验收,尤其是发证的图件要规范,证书要发到村委会手上,杜绝虚假。土地利用更新调查与第二次土地调查要科学衔接。

会上,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市土地调查办副主任周江、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和测绘管理科科长、市土地调查办调查组组长蒋丙勇、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质量监理组组长蔡德良分别就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中所涉及到的技术、图件、数据库建设相关问题提出要求。各县区土地调查办公室主任汇报了各辖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全州县:全州县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工作于200611月开始进行,目前已进入与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衔接阶段。该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预算总额为596.4万元。经费预算方案已报县政府,已拨付到位45万元。200611月与广西第一测绘院签订了作业合同,为进一步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将于近期与广西第一测绘院签订第二次土地调查与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衔接的补充协议。所需土地调查工作底图186幅已经全部到位。

 

灌阳县:灌阳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从去年7月份已经启动,主要着手于资料收集和各项准备工作,调查工作经费预算是198万元已报县人民政府,至今未予批复。去年与区第二测绘院进行了联系,没有签订作业合同。调查所需90幅工作底图已全部领回,其他资料已准备妥当。

 

兴安县:兴安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从20077月开始开展。该县土地调查经费预算总额为598.023万元,已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万元启动资金已拨付到位。200612月与广西第一测绘院签定了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合同,从20074月开始进行更新调查,至去年7月底,已基本完成91幅图的外业调查成果和基本农田描绘工作。考虑到与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相衔接,继续由广西第一测绘院承担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目前已经草拟了作业合同,将于近期签定。调查所需工作底图共111幅,现有91幅,尚缺20幅。

 

资源县:资源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预算总额为150.8万元,已报县政府,目前还未通过,但已预拨5万元启动经费。该县与广西第二测绘院进行了联系,并确定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由广西第二测绘院承担。该县已通过扫描取得了行政勘界的成果,调查所需底图共100幅,已领回72幅,其他相关图件资料已准备到位。

 

灵川县:灵川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预算388.3万元,于200712月经县常务会议通过,20082月县政府拨付启动资金60万元。该县土地调查办已与区第二测绘院进行了接洽,尚未签订作业合同。所需调查工作底图116幅,已从区档案馆和地理信息中心领回的相关调查工作底图,年代久远,需要重新收集。

 

临桂县:临桂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预算总额为399.4万元,政府批准并落实首期启动资金80万元,其余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该县已经与广西国土测绘院签订了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合同,更新调查工作基本完成。为便于两项工作的衔接,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业队伍确定为广西国土测绘院。所需调查工作底图共117幅,现有的工作底图均为1997年的航片,共计105幅,现势性不强,急需最新的调查工作底图。

 

荔浦县:荔浦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预算总额为90万元,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目前拨付到位资金20万元。土地调查需的工作底图88幅已全部领回,其他基础资料准备到位。专业队伍还未落实。

 

永福县: 永福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20万元已报政府,目前经费没有到位,但该县政府表示待作业合同签订后将按工作进度分期分批下拨。该县与广西第二测绘院进行了联系,但未签订作业合同。所需130幅工作底图,已领回37幅,亟待解决其余工作底图。

 

雁山区: 雁山区制定并上报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977.13,已上报政府,尚未批复。该区召开了辖区内各(乡)镇第二次土地调查、集体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衔接会议,对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进行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所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业队伍由市土地调查办统一安排。

 

龙胜县:龙胜县第二次土地调查调查经费预算总额为153.24万元。今年1月县政府已批准同意在土地出让收入和地方财政预算中分年度安排,今年所需的60万元工作经费已拨付到位。作业单位已确定为广西第二测绘院,将于本周签订合同,3月底作业队伍进场施工。该县调查所需全部调查底图共120幅,已领回66幅,尚缺近一半的图件,计划先开展县城1500城镇地籍调查工作。

 

阳朔县: 阳朔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209万元,已报县人民政府,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但经费没有到位。作业队伍尚未落实。该县收集到的正射影像图共计68幅,29幅为2005年后拍摄的,其余工作底图大部分年代久远,需落实最新图件。

 

平乐县:平乐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预算总额为344.85万元,已报政府尚未批复。第二次调查所需工作底图95幅已经全部到位,其他资料已准备好。作业队伍待进一步落实。

 

恭城县:恭城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预算总额为212万元已报县政府审批。已拨付到位工作经费30万元,作业队伍意向为广西第二院测绘院,待市局进一步协调。土地调查所需全部工作底图102幅已领回,土地权属调查等资料已收集完毕。

 

 

 

报: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李志刚市长,刘明昱副市长,樊伊宁副秘书长。

送: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发:各县、区、高新区管委会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

(共印55份)

 

 

 

关键字 广西 第二次土地调查 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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